税务登记证,是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、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,所颁发的登记凭证。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,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、申请减税、免税、退税等事项时,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。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、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,接受税务机关检查。
组织机构代码证—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。代码是“组织机构代码”的简称。组织机构代码是对*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、依法登记的机关、企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一的、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。
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发给私营企业的合法凭证。具有法律效力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,企业就算取得了企业资格,具有合法经营地位,开始享有生产经营的权利,国家保护其合法权益,同时企业也承担相应的义务。按营业执照核定的项目经营,即是依法经营,如果不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项目经营,即是违法经营,因此,营业执照成为识别私营企业合法经营,还是非法经营的标志。